Ⅰ级:仅有心脏病体征,无症状,活动不受限,心功能代偿。
Ⅱ级:活动量较大时出现症状,活动轻度受限。
Ⅲ级:活动稍多即出现症状,活动明显受限。
Ⅳ级:安静休息即有症状,完全丧失劳动。
上述心功能分级用于成人及儿童,对婴儿不适用。有作者认为婴儿心衰大多数因较大的左向右分流导致肺循环血量增多而充血,不同于成人以心泵功能障碍为主。进行心功能分级应准确描述其喂养史,呼吸频率,呼吸型式如鼻搧、三凹征及呻吟样呼吸,心率,末梢灌注情况,舒张期奔马律及肝脏肿大的程度。对婴儿心功能评价按以下分级。
0线:无心衰表现。
Ⅰ级:即轻度心衰。其指征为每次哺乳量<90ml,或哺乳时间需40分钟以上,呼吸>60次/min,呼吸型式异常,心率>160次/min,肝大肋下2~3cm,有奔马律。
Ⅱ级:即重度心衰。指征每次囔<75ml,或哺乳时间需40分钟以上,呼吸>60次/min,呼吸型式异常,心率>170次/min,有奔马律,肝大肋下3cm以上,并有末梢灌注不良。并据以上心衰临床表现制定婴儿心衰分级评分,可供婴儿心衰心功能分级参考。